小产权房的坏处是法律上的权利没有保障,即不能确定房屋所有权(没有明确的产权),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,不能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买卖。另外,如遇国家征收,所得补偿也较有完整产权的房屋要低的多。
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,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,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,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,亦称“乡产权房”。
小产权房有五大风险和危害:
其一,因为“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,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”,所以购买了小产权房的人没有产权证,一旦国家要征用土地,没有权属证明保护自己的权益;
其二,这类房子不能上市交易;
其三,如果是占用耕地建设,违反了国策;
其四,扰乱房地产秩序的建立;
其五,别墅产品类型居多的小产权房,业主和当地村民因为社会财富等不同,容易形成新的社会矛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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